您好,欢迎来到国评网,国内最权威专业性资讯平台! 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做好价格认定询价和创新方式开展价格认定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547  时间:2021/9/1 15:58:00 

 

价格认定询价工作是价格认定市场调查作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获取的有关价格资料是否扎实可靠,直接关系到分析测算工作的准确性,是确保价格鉴证评估认定结论科学、公正的关键所在,因此做好价格认定询价工作尤为重要。一、询价调查对象的选择方法,一是优先选择在市场上有代表性,或有一定知名度品牌,作为价格数据采集、调查对象。二是优先选择省、市、县(区)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诚信单位”或发改部门设立的日常“价格监测点”作为调查对象。三是优先选择生产经营规模大、信誉等级高、行业服务评价好的商家作为日常价格采集对象。四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产品价格监测数据网、价格信息网,还有省市价格认定微信群、QQ群及各种媒体平台进行价格交流、信息采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认定及价格争议调解工作。2021810日,在宝应北运西闸附近水域发生船舶碰撞事故。据调查,事故双方均是上行船舶,二者在追越过程中发生碰撞。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处理好价格调解工作,市局按照上级部门防疫“船上人不上岸,岸上人不上船”规定,在本次事故原因、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前提下,会同宝应县海事处利用视频、电话和微信等信息化方式,对本次事故进行了“隔空”调处。调解人员用电话、微信方式对事故双方进行非现场调查询问,了解、收集船舶有关信息资料;然后通过线上方式及时与船舶维修行业进行电话询价,掌握第一手市场价格信息;最后,经过长达4小时的电话调处,事故双方一致同意调处结果,于810日晚上6点成功处理本次碰撞事故。采用视频、电话和微信等非现场方式,“隔空”调处水上交通事故,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难点问题,更避免了接触聚集带来的风险,以稳妥、高效的方法及时地完成了任务。

典型案例
超出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法…
[案情] 2001年10月,原告某镇文化广播站将改造花灯等工程承揽给被告李某。在承揽施工过程中,李…详细
杨海波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海波,男,25岁,黑龙江省武常市武常镇人,农民。因涉嫌贩卖淫…详细
丰田诉吉利一审判决书
 原告(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爱知县丰田市丰田町1番地。   法定代表人…详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000号阳光世界大厦24C 电话:021-58361812 传真:021-58361812-830 E-mail:ca6com@163.com
copyright 2000-2013 in 国评网 技术支持:上海中迎网络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5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