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作为全国首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试点单位,深入开展和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5月23日,实现平台上全国首例调解成功案件,价格评估调解成功率达86%。调解矛盾纠纷的类型涉及交通事故纠纷、家庭财产受损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旅游退票纠纷、住宅小区取暖费纠纷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是积极响应国家多元化解纷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发展改革委项目推进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多方位、多层次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多次组织全体调解人员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封闭培训以及相关单位举办的业务能力提升学习,积极对接省高院牵头的,建设和多元化解纷平台的试点工作,高位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2021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试点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认调〔2021〕2号),试点省份之一,积极谋划,有序推动。3月,根据各地实际,在全省范围内选取试点机构,并选取88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5月,省中心和省高院进行有效沟通,逐步完成了各试点单位和本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技术对接并展开线上工作。目前,省中心积极推动各试点单位和法院联合发文,形成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试点机构已与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价格争议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实施办法》。三、完善制度,协同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积极探索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组建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单位工作群”,编制了《价格监测认定专报》,开辟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专栏,登载了各试点单位调解过程中“背对背”约谈、“五笔账”调解法和“转变思维法”等亮点做法和经验总结,引领各地争先效仿、互相借鉴,同步推进工作开展。下一步,将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实现在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和有效推进。价格认证中心作为价格争议工作,为有效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与县人民法院加强对接,以切实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价格争议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法院和发展改革委各自在预防和化解价格争议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形成解决合力,依法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经多次协商,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另一方面共同组织中心人员与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员一道认真学习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相关文件,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技能,以便专业、高效化解价格纠纷。价格认证中心将及时总结案例,做好试点,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调解范围,畅通调解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不断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