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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合功能的土地利用对地类和规划条件设定提出了新的要求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需要深化地类研究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779  时间:2021/11/2 15:09:00 

 

 复合功能的土地利用对地类和规划条件设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土地评估利用及其承载的建筑空间功能组合朝着愈发综合化、交叉化的方向发展。交叉的土地使用发生于城市各个功能区,涉及从城市到地块的各个尺度,例如“北京城市副中心”、“丽泽商务区”以及部分首都核心区的街区设计理念均以混合和复合为主。这对以地块为基本单位的用地性质管控形成很大挑战,其用地相互穿插、边界模糊且不规整,通过细分地块分别控制用地性质的操作难度很大,即使援引兼容性规定,也存在兼容用地的比例和位置难以把握的问题。同样,垂直空间上土地复合利用也存在对应土地现状分类的平面化分类不相适应,在规划条件中对于功能混合度范围缺少详细界定。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需要深化地类研究, 目前我国与地下空间分类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停留于工程建设层面,分类多以设施用途为视角,存在着于用地分类不统一、相互不兼容、覆盖面有限、难以适应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需求等问题,这都使得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研究和实施等都面临着无专门分类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尴尬境地。尤其是,地下空间在现有规划、利用现状分类体系中缺位或者不够细化,几乎无相对应的条目。 在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的导向下,发展地下空间将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一种选择。而地下空间在规划条件设定上仍然较为薄弱,对地下空间的允许建设范围、开发强度、空间安全以及地上和地下的协调等方面涉略较少,地下空间缺乏指导性规划方向与约束,极易导致后续监管无据可依,难以保障及界定使用者权益。伴随着现阶段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广泛开展、编制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规划内容的不断深化细化,专门分类标准的缺失给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土地出让界定和不动产登记等各个方面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关于建立普适化的分类标准需求日益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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