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1〕30号)要求,将推广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作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作为履行专利评估导航工作职责的有效抓手,制定了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对促进和规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现将《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紧扣区域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借鉴推进专利导航工作的思路和做法,切实开展并深化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的布局规划和运行管理,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为推进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对专利导航相关工作部署奠定良好基础。为促进和规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推广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进实行差别化的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政策, 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国 知办发运字〔2021〕30 号)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指引。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导航基地”) 是经备案建设、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承接专利导航成果落地、 促进专利导航作用发挥的工作载体,其承载专利导航国家标准宣 贯、项目实施与推广、公共决策咨询支撑、人才队伍建设和帮扶 指导等专利导航工作一体化示范平台建设。推进实施对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组织领导提出具体要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相关考核指标,通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重视支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推动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设立单位要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提供场所、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将表现突出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纳入本系统本部门表彰奖励范围。的印发有助于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司法部共同推进的落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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