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的规定,现将《广东省鹤山市白云地铅矿普查》(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评估机构有效报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对公示的有效报名机构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核实解决。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名机构,请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10:00到省国土资源厅916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9楼),参加选定评估机构的活动。省国土资源厅将在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以摇号的方式,选定《广东省鹤山市白云地铅矿普查》(扩大勘查范围)探矿权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出席代表报到时须出示评估机构授权委托书(申请材料中夹带无效)、出席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评估机构出席代表务必参加会议,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通讯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地质勘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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