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中心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1日,发展和改革局同人民法院就共同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座谈,法院副院长白林杰、立案庭庭长王红绪、发改局副局长钟灿栋、价格认证科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交流。首先,钟局长介绍了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当前全国、全省开展此项工作的现状和机构改革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开展的基本情况。法院白林杰院长介绍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庭前诉调案件的基本情况。今年1-11月份,法院已立案8000余件,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诉调对接成功的单位有工商联、工会及县妇联等七个单位,但目前开展在线诉调案件的还比较少。人民法院将吸纳发改局进入特邀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组织名册,吸纳经验丰富的价格认定专业人员进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双方还就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工作机制、平台对接、诉调交接、调处结果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了共识。通过“二改”补短板,强弱项,改进干部作风,激发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一是制定考勤奖罚制度;二是严肃办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办理涉税价格认定业务,不经允许,不得私下与当事人接触;属涉密的案件,不得泄露工作相关事项及报告内容。三是科室工作质量效率与年度考核挂钩。四是岀具价格认定报告要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定稿报批之后,不经充许、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减报告数据或内容。采取以上措施,规范办案工作人员行为,化解执业风险,激发专业人员内生动力,使他们主动担当作为,做到“会干事又不岀事”。改进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一是中心班子重新调整分工,加强党建工作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二是更新办公设备,配置一批性能优质的办公电脑及打印设备。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切实做好财务风险防范,完善中心相关管理制度,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下一步,发改局将同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联合行文,出台相关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实施意见,建立规范的制度规章,并及时完善调解平台信息,加强调解人员业务培训,积极融入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努力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实现价格评估认定各项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将价格矛盾和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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