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房网
房屋征收评估的基本流程,有评估机构选定、评估委托合同签订、实地查勘、评估报告做出、评估结果异议处理、受理做出技术鉴定等。
当然,如果对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有异议的,也可以申请复评。
评估报告出来后,有不少于 5 天的公示期。报告上除了评估机构的盖章外,至少还要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亲笔签名。
公示期间,评估机构要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对评估结果进行说明解释。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将分户评估报告,转交给被征收人。
如果您觉得房子应该高于这个评估价格,可以在收到报告的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书面复核评估。评估机构要在10天内进行复合,然后重新给出评估报告。
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专家团队不是固定班底,是从专家名单中随机确定的。成员由房地产估价师及法律、房地产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数应为3人以上的奇数。
如果出现违反房地产估价及房屋征收评估等有关规定,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定,无特殊原因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评估专家委员会活动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徇私舞弊,出具的鉴定意见严重偏离工作实际,或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等任一出现的话,立即取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