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部署“价格监管大数据平台”推进工作。会议强调“价格监管大数据平台”是在国家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开发的省级应用平台,对提升全省价格认定工作数据化、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心要求,中心为全省大数据监管平台应用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中心把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时间节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尽快使用省级平台,在试行使用中提出加强和规范平台使用管理内容、环节、方法、步骤的建议,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平台的使用效能,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专业学习,提升认定能力。发改局主动向省、市发改委有关专家寻求政策和理论支持,理清在建项目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思路,积极向兄弟城区学习、研讨类似案例,完善认定过程细节。近期已完成在建项目被盗财物价格认定,共认定涉案财物损失21959元。二是聚焦价格服务,强化沟通协调。与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点对点衔接,针对在建项目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开展深层次交流,分别走访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推动解决疑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多次协助公安机关及时锁定影响认定价格的关键证据。三是深化协作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坚持“依法、公正、科学、效率”原则开展在建项目涉案财物的价格评估认定工作,制定《价格认定协助书统一样式》及相关说明,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为目标,以群众口碑为动力,不断探索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新模式、新方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