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已作为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地方单位无需再次申报。各申报单位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建设工作有关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40号)、开展第二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1〕9号)细化确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6月起至2024年6月止。期满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将依据《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确定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名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是重要的知识产权评估保护制度,当前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关地方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深入调研、立足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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