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各级价格评估认定机构多元、优质、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的积极作用,6月15日,发改委、市中院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争议纠纷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各区县级人民法院、发改部门相互对接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工作宣传和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方案》印发后,价格认证服务中心与市中院进行积极对接,就提高社会知晓率、发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作用、提升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成功率等方面达成共识。下一步,价格认证服务中心将采取定期进驻、集中办公方式,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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