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文化文艺创作生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民族的精品力作。完善引导激励机制,健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保障和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创作实践活动。发挥文化领域国家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深化全国性评奖制度改革。优化重点选题策划论证机制,加强重大题材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文化领域职业道德委员会建设,建立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明星代言、违法失德艺人规范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团结使用和培养管理并重,做好新的文艺群体工作,推进新的文艺组织建设。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提高组织化程度,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支持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发挥重点选题、重大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加强对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创作的规划引导。抓好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新时代发展题材、国家重大战略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青少年题材、军事题材的创作生产,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建立重点创作项目跟踪推进机制,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抓好源头原创,推动创作重心和扶持资源向前端、源头倾斜,推动好的文学作品向剧本转化,打造优秀原创剧本。制定实施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创作重点选题规划,建立滚动式、可持续的创作生产机制,提高原创能力和工业化水平。制定实施出版物重点选题规划和古籍工作中长期规划,做好重大主题和重点出版物出版。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鼓励引导网络文化创作生产,鼓励文化单位和广大网民依托网络平台依法进行文化创作表达,推出更多优秀的网络文学、综艺、影视、动漫、音乐、体育、游戏产品和数字出版产品、服务,推出更多高品质的短视频、网络剧、网络纪录片等网络视听节目,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实施网络精品出版、网络音乐产业扶持计划。加强各类网络文化创作生产平台建设,鼓励对网络原创作品进行多层次开发,引导和规范网络直播等健康发展。加强和创新网络文艺评论,推动文艺评奖向网络文艺创作延伸。加强版权保护和开发利用完善版权保护体系。完善著作权评估登记、集体管理制度,健全版权保护和交易系统,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和经营开发,促进展会版权集中交易。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推动数字版权发展和版权业态融合,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和单位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版权保护平台。加强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版权保护。加强版权资产管理,健全版权资产评估体系,研究防止版权滥用相关制度。完善便民利民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版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版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执法监管和打击力度,持续开展“剑网”专项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