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强化知识产权评估源头保护,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引领未来发展的核心技术,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业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支持创造条件,指导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高标准筹建省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纳入全国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效运行,推动保护中心拓展公共服务职能。(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局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发挥的区域优势,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下,积极参与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支持内有基础有需求的地区申报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高水平建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委外事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国际合作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加快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健全行政联动执法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线索移送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案件线索来源问题,形成打击合力。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及调解工作,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平台与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仲裁及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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