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统筹推进对外宣传、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增强国际传播影响力、中华文化感召力、中国形象亲和力、中国话语说服力、国际舆论引导力,促进民心相通,构建人文共同体。深化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坚定中华文化立场和文化自信,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文交流活动,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面向不同国家和区域,搭建开放包容的文明对话平台,促进文明互学互鉴、共同发展。深化政府和民间对外交流。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旅游交流,实施“美丽中国”旅游全球推广计划,建设一批国际旅游枢纽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培育一批入境旅游品牌和国际旅游精品产品。提升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突出思想内核和文化内涵,提高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在文化贸易中的份额。鼓励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稳步提高境外文化领域投资合作规模和质量,推动文化技术标准、装备制造走出去,创新对外合作方式,优化资源、品牌和营销渠道。鼓励设立海外文化贸易促进平台。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促进艺术品展示交易、内容加工创作等领域进出口创新发展,加快形成区域性国际市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有利于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文化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化文化领域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建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科学术社团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宣传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的意见,加快文化立法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内部运行机制创新,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离改革试点。深化主流媒体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的一体化组织架构,构建新型采编流程,形成集约高效的内容生产体系和传播链条。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强分类指导,激发院团生机活力。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实施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行动,加强国有文化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控制力影响力,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完善国有文化企业价值评估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办法,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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