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工作安排,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第二批试点,为及时掌握各地价格评估工作推进情况,7月11日至8月6日,价格认定中心会同高院立案庭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赴市,县(市、区)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诉调对接工作调研。 调研组重点从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协调联动、舆论宣传等五个方面对试点市县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本省实施意见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实地走访部分市县法院观摩矛盾多元化解工作。 总体来看,各试点市县发改委(局)高度重视,在工作协调、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资金保障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价格认定机构积极与法院对接,建立完善委派、委托调解程序和工作制度,有力有序推动工作开展。目前各试点机构均与当地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部分试点还成立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中心),为推进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各试点市县实际承办的调解事项数量较少。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法院调解事项甄别、筛选、推送不畅,调解力量、经费不足,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等问题,调研组提出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举措。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指导,进一步完善人才推荐评审、培养资助、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支持办好高层次人才专题研修班、国情研修班等。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加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案件筛选、甄别、推送等方面培训。二是强化调解力量和经费保障。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机构协作配合,积极吸纳价格系统退休人员列入法院“特约调解员”,用好“以案定补”政策,有效化解人员、经费难题。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发改委和法院加强协调指导,帮助试点市县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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