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内的三大方法: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资产评估,商标评估各有独特的理论依据及应用条件等,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使房地产的价值估算不够客观,估价结果的论证缺乏有力证据。 文章以此为出发点,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FCE)对市场法和成本法中的主观性进行削弱,以此达到更合理客观的估价结果。 市场法估价中,评估机构,固定资产评估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可比交易实例的选取,降低估价人员选取案例的主观性,软件评估,评估公司其中所涉及的影响因素权重问题,则采用更科学的层次分析法进行赋权。 成本法估价中,引入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成新率进行定量分析,使成新率的确定更加严谨。传统市场法中可比交易实例的选取比较片面,在房地产市场中选择交易案例时大多为评估人员主观选取,要得到合适的可比交易实例有一定难度。 价格评估再如因素调整的操作过于简单化,由于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很多都是定性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强的随意性,并且定性因素难以量化。 鉴于传统市场法目前所体现出的缺陷,评估过程缺乏说服力,得到的最终房地产价值评估结果接受度不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