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软硬件建设,面向“六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实现专利评估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积极申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贸促会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立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严格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深化中部省、华北省等跨地区跨部门行政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聚力推动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发展, 聚焦新兴产业和“卡脖子”任务清单,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积极支持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强化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和战略储备。(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持续推进)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主动对接中小企业实际需求,促进专利转化实施。(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小企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加快太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金。(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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