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22年培训计划安排,中评协将于2022年11月在北京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五期资产评估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开阔学员宏观视野,提升学员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培训内容
党史与国史;国学识人用人智慧;并购重组中的评估问题;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与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重点难点问题;资产评估信息化系统展示交流;资产评估重点难点问题研讨;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现代金融与资本市场;科技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博弈论与互动决策;领导者语言表达艺术;走进音乐的世界;管理沟通;团队建设;小组作业等。
三、授课师资
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国内知名院校、相关部门及评估行业专家、学者等。
四、培训对象
(一)报名范围
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机构名单链接http://www.cas.org.cn/xwbd/xydt/ffb03a60547a4b19b2ed8da003d4eff1.htm)。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热爱评估事业,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5年未受过行业自律惩戒或行政处罚;
3.在评估机构执业5年以上;
4.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方式
凡在报名范围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可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推荐1人,地方协会汇总后于10月23日前将推荐学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wangmiao@cas.org.cn。
中评协择优确定70人参加培训,并于10月31日前将选拔结果通知地方协会。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9至18日。
地点:按照北京市和清华大学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培训的上课及住宿地点均在校外。
六、费用
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住宿费270元/人/天(标间、含早)。
七、其他事项
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师参加培训,并将下列事项及时通知所辖区域资产评估师:
(一)报到事宜。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8日报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学习证书。按要求培训后,颁发清华大学资产评估研修班学习证书,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于11月15日前将本人免冠照片(蓝底1寸)电子版发送至wangmiao@cas.org.cn。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评协考试培训部:
王淼,电话:010-88339662,18612931829;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施思,电话:13910599023。
附件:清华大学资产评估研修班推荐学员报名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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