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供给和组织保障,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建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公安食药侦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加快构建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查测试信息平台和林草授权植物新品种数据库建设。发挥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功能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化服务。(持续推进)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在中央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注意了解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的成效。(持续推进)支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执法培训和典型案例指导,支持举办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研修项目,持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保护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业人才库。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的交流合作,指导开展知识产权理论及教学课程研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人才库、专家库,发挥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业务骨干和法律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专业律师人才评价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职称评定工作。在有条件的知识产权有关管理部门实现公职律师应设尽设。(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加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等人才队伍建设。拓宽知识产权仲裁员、调解员选聘渠道。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研究公证中心、知识产权公证人才培养基地。深化公证员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吸引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加入公证行业。(持续推进),面向中国非遗传承人开展知识产权研修培训。(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开展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人员的交流协作。推进公检法机关办案人员互派交流。指导各地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机构加强技能培训。(持续推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续推进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持续推进). 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提升中小学知识产权教学水平。继续开展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充分运用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和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推进),通过现有经费渠道保障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专利受理审批、商标注册评审管理、版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持续加强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装备配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持续推进),积极推进执法和监管手段创新,加强科技装备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的深化应用。(持续推进),在行业组织中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加强服务网点交流合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组织开展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持续推进),发布年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报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报告。(持续推进),发布年度专利评估、商标评估、版权、地理标志、农业植物新品种等种类以及海关、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和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持续推进),发布中国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优秀案例和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年度报告。(持续推进). 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奖”“中国版权金奖”评选等活动,聚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贯彻落实成效,通过新闻发布会、主题开放日、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良好舆论氛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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