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加强平台协调和指导,健全运行机制。建立上下联动、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功能性国家平台统筹布局、业务协同、评价监督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建设,构建良好的业务运行生态。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做好运营平台的日常指导,推动健全运行机制,落实建设方案和条件保障。建立平台年度绩效评价和业务数据报送机制,动态跟踪平台建设进展,促进业务交流合作。平台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和省级知识产权局具体指导支持下,落实相关模式创新和业务创新任务。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功能性国家平台开展专利评估开放许可试点等各类创新业务,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平台开展专利权评估转让许可登记备案服务。支持参加全国性知识产权相关展会,不断扩大平台的影响力。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数据基础建设,推动专利开放许可数据集成和共享利用,有序做好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相关数据开放。平台所在地方要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规范业务运行。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按照职责分工,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本地区平台的信息发布、业务开展、数据使用等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业务运行的各类风险。各功能性国家平台要加强对交易标的的排查和入驻第三方机构的信用评价,实现交易数据真实、准确,共同营造公平、诚信、合规的知识产权运营市场环境。请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工作,认真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试点总结和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汇总后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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