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我国一些重要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高,国际形势一旦出现变化,必然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甚至国家安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方面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矿产品国际贸易,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另一方面也要未雨绸缪,做好特殊情况下的国内资源安全保障。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对保障能源和矿产资源安全作了重要部署,我们将围绕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着力加强重要能源、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全面启动新一轮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突出我国紧缺和大宗战略性矿产,以重要含油气盆地和重点成矿区带为重点,分类施策实施勘查找矿,推动增储上产。同时,组织实施矿产地战略储备工程,增强战略性矿产资源长远保障能力。 着力完善社会资本投入勘查找矿的激励政策。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支持勘查找矿的政策措施,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尽快出台新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找矿的积极性。 统筹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用地用海政策。我们将研究出台支持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政策,引导和鼓励大型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滩等未利用地建设。研究制定光伏、风电用海管理政策,推动海上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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