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需求导向、创建结合,强强联合、体制创新,全球视野、能力提升的原则,推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重组、创建、培育。积极参与海洋、林草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在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工作框架下,推动卫星海洋环境动力学、林木遗传育种等重点实验室重组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建实自然资源部深地科学与探测技术实验室,矿产资源勘查评价、极地科学、海洋生物遗传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部门重点实验室,推动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动海水利用、测绘工程等国家级平台完成重组。建实建强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土地、海洋、测绘、地矿、林草等领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各科技创新平台要进一步强化国家需求导向,找准定位;对标科技部“五问”建设要求,加强保障力度;联合部系统优势力量,产学研融通发展。 完善部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在部急需紧缺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以及地质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遥感与测绘技术、自然资源信息应用服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理信息安全等领域,加快统筹部署建设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立滚动进入与退出机制,加强对创新平台的评估优化,实现“能进能出”,“十四五”末创新平台总数控制在400个左右。在调查监测、新型基础测绘和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探索建立部级科技创新平台联盟,开展联合攻关,强化学术交流。 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工作的通知》,建优海洋、极地、林草国家级科学数据中心,建立自然资源部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中心,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地质矿产、海洋、矿业权评估测绘地理信息、极地、深地探测等领域部科学数据中心,建立科学数据目录,推动数据汇交和开放共享。推进深海基因库、标本样品馆、大数据中心“三大平台”建设等。 建设科技试验和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定期发布节地技术与节地模式推荐目录,建立覆盖调查、评估、研制与发布全流程的技术体系和工作平台。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及高效运行,启动极地试验场建设。推进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建强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在生物医药、功能食品、环保制剂、智能采收机械、新材料等领域实现一批新成果转化及产品化。 加强科普平台建设。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出台《“十四五”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普及实施方案》。稳步扩大科普基地数量,“十四五”末达到100个左右,新命名一批国家自然资源科普基地,完善钓鱼岛数字博物馆,建立南海数字博物馆,开展国家南极博物馆前期论证工作。加强科研基地和科普工作融合,完善成效评价机制,提升科研基地科普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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