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由于武汉凯迪电力(000939)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现聘请的2013年年度审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下称“安永”)与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不同,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成本,经公司与安永友好协商,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于法定媒 体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拟解除与安永的审计合同,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众环海华”)为公司2013年 年度审计师事务所。
公司对安永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众环海华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财政部中华财务咨 询公司和武汉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的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是目 前总部注册地设在中西部地区的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下辖北方、中部、南方三个区域运营中心。随着科学化的规范管理和不断开拓进取,目前众环海华已 建立起一支人数达1,500人的由会计、审计、金融、税务、财务、投资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业队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达343人。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 业人员均受过金融、财会、法律方面的高等教育及培训,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1999年至2012年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是能够 为公司提供全面优质服务的专业机构。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安永及拟聘用的众环海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提出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书面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
3、201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请众环海华为公司审计机构。
4、2014年1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更换。
5、201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监事会就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6、公司将于2014年1月28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届时,安永事务所有权就改聘事宜到会陈述意见;若会计师事务所放弃陈述,公司将在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说明。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4年1月3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在凯迪大厦7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下称: 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4年1月28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2014年1月16日,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8,758,667股,占总股本 28.49%)向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请在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 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上披露的《七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4年1月17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