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财务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对市场主体的基础性要求。为引导辖区各公司合理选聘审计评估机构,不断提升审计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推动辖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近日,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辖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倡议书》。倡议各公司、审计评估机构要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意识,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促进辖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做更大贡献。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二十条重要举措,初步搭建了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充分激活了数据要素价值,有助于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与数据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意见实际提到了四个方面,首先是确权,即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其次是数据的流通和交易,即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再次是价值的分配机制,即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最后是安全保障治理机制,即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意见提到的这四个主要方面标志着我国迈出了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重要一步,为习总书记提到的“做大、做优、做强我国的数字经济”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构建未来的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奠定了基础。首先,确权部分。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必然要从资源转化为资产。资产就要确权,而且在实际的数据交易时,避免不了的也是确权问题,但《意见》模糊了数据所有权,创造性地提出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意见》本身的目的是探讨如何让数据发挥价值,而不是解决还不成熟的数据所有权的立法问题。其次,数据的流通和交易。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有助于打破数据壁垒,增加了数据交易方式。比如,银行的个人金融数据,海关的进出口数据,各种平台的个人数据,原来是不能共享的,但是如果有了制度支撑,有助于未来需要时的数据合规共享,提高数据的价值释放,有助于构建可信流通体系,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再次,价值的分配机制。价值分配需效率和公平,《意见》充分考虑数据要素的特性,体现了数据要素的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基本规律,有助于统筹推进数据收益分配。另外,该部分还提出了保障公平的机制,更强调了公平,更加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最后,安全保障治理机制。《意见》指出要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机制、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作用,强调了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就要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发挥数据资产的价值最重要的是保安全,要在发展中维护国家的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意见》还体现出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是不同的,要在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从评估角度来看,《意见》指出“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企业与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数据价值的生成自然会带来价格的评估,虽然中评协2019年发布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但在资产评估实务中,如何识别数据资产,即可辨识性,如何合理分析数据资产的价值影响因素并加以量化,如何评估数据资产的动态价值,依然面临诸多挑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另外,数据资产是评估行业信息化服务的抓手,评估机构要通过整合信息化管理过程中沉淀的数据要素,提高资产评估过程中的信息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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