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组织召开全省价格认定工作会议。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主任崔茹做了题为《踔厉奋发 锐意进取 努力开拓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主题报告。各市价格认定机构负责人,部分县区价格认定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21、2022年全省价格认定工作。围绕跨部门协同机制试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及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三个专题开展了研讨,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认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踔厉奋发、锐意进取,用足用好改革创新、统筹协调、作风建设等好经验、好传统,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工作模式,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会议就2023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高质量做好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数据库建设,完善专家库管理。二是切实履行涉刑事价格认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涉案资产价格鉴证条例》修订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后评估和调研。三是积极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领域。以落实《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为新起点,以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为重点,积极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新领域。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和特色做法。四是着力打造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品牌,在提质增效上下大功夫,建立各地案例总结交流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不断提升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五是积极构建价格认定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按照“全面部署、稳妥推进”的原则,先期选择部分市县首批推进,力争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跨部门网上协同办理全覆盖。
会议还就省发改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建立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的通知》(讨论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认定 加强价格认定队伍建设 切实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讨论稿)进行了交流研讨,充分凝聚了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了提升工作质量的方法举措。
会议强调,2023年是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价格认定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三涉一调”职能,持续发力,不断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度规范建设,巩固拓展价格认定数字化建设成果,扎实推动价格评估认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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