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成效评查工作的通知》印发后,迅速行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作。一是强化督导。加强对县(区)薄弱板块的针对性培训,建立全市平台交流群,调查统计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市级管理员全程跟踪指导,确保基层一线人员人人用平台,刑事案件件件入平台。二是查漏补缺。近年来,经过国家中心和省价格认定局反复培训,已全面推广应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现根据评查标准对全市价格认定机构平台使用率、新增案件使用率以及历史卷宗录入率进行自查,压实责任,实行高质量回头看,高水平补缺漏。三是自评汇报。对照评查标准自评打分,对近几年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自评报告,以期在评查中不断打磨操作技巧,进一步提高价格评估认定工作质效。继续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认定网络调解平台作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好新时期“民有所呼,我有所行”,“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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