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国评网,国内最权威专业性资讯平台! 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评说二手车鉴定评估规范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13301  时间:2014/1/23 19:01:00 

   据悉,由中国汽车流程协会及相关部门起草的 《二手车鉴定评估规范》目前已进入报审阶段,预计年内出台。 《规范》将根据车况把二手车分为10个等级,对评估车辆的检测达到100多项,达到或者接近目前一些品牌二手车的要求。
  有规范还得有执行
  记得大概三四年前,上海某个行业协会似乎曾经出台过一个类似的二手车交易规范文本,当时也是大家一片叫好声,觉得有了这个文本规范,以后二手车交易就一定会安心、放心、称心,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可后来呢,这个文本规范似乎永远只挂在了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墙上,而交易的时候,依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猫腻,买二手车的“水依然很深”。联想到现在这个由“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台的规范,在我本人看来,似乎也免不了类似的命运。
  国内的二手车交易,向来不缺乏各种纸上的规范,但缺的确是实际的执行,也许只要其中某一个规范被真正落实了,也许市场的状况会好很多。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却在于这些规范的制订者往往都是并不存在任何强制执行力的行业协会,别管是省市级还是国家级,没有强制处罚权,规范也就只能是规范,而无法成为游戏规则。其实在我看来,现在越来越多品牌所进行的二手车服务才是解决国内评估交易混乱的最终之道,毕竟对提供二手车服务的经销店具有绝对约束力的汽车厂家,要比整天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的行业协会们更有执行力。
  二手车市春天来到?
  大家熟知的很多汽车品牌都有自己的品牌二手车业务,但是这些二手车业务很大程度上只是新车业务的一个补充,其繁荣程度难以与新车交易同日而语。我国这几年汽车市场发展迅猛,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但从人均拥有量来看,还不是第一汽车大国,也许是时日未到,二手车市场还没有出现欣欣向荣的景象。目前我国二手车交易越来越活跃,但交易方式比较单一,市场也较为混乱。这个规范的起草就是基于这样的现状,希望能促动二手车行业的发展。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它的出台,预示着我国二手车市场即将迎来春天。最近一位朋友要卖车,咨询了不少二手车网点,包括品牌二手车也包括“散漫”的二手车市。价格是他最关心的因素,品牌二手车因为运营成本大,几万元的车与大市场开出的价格相差可达数千元。一位要买二手车的朋友也在品牌二手车和小规模二手车经销商中徘徊。品牌二手车什么都齐备,就是贵;而非品牌二手车在评估、质保、贷款等方面都令其倍感担心,琢磨了几个月也没有将车买回来。一边是因为贵而无销量,一边是因为缺乏“安全感”而导致销量不温不火。如果《规范》的出台能将二手车市场的功能细分,为二手车交易、质保、消费贷款和评估定价搭建一个很好的平台,解决消费者的这些困惑,那是再好不过了。
  二手车规范化,远着呢
  二手车的话题讲得已经不是一遍两遍了,说实话我是已经有些麻木了。二手车多年给人的印象就是 “黄牛”、“不靠谱”、“猫腻”等诸多关键词,单靠一两个规定或者规范,不可能彻底根治,二手车规范的路,还远着呢。
  想来想去,为什么中国的二手车业务会给人现在这样的印象呢?其实,说来也很简单。广大车主由于对二手车业务的不了解,以及对自己的车没有更深的认识,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车值多少钱,而“黄牛”和二手车贩子们,就会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狠命地压价,最终车主们上当受骗。这样的现象,说大了,是因为中国汽车发展起步晚,说小了,就是二手车市场的不规范。如果从一开始就杜绝“黄牛”的出现,如果一开始就将二手车做到透明化、规范化,那现在也不用掏空心思搞什么新的“规范”了。
  另外,即使这个规范能够最终出台,还不知道是规范谁的,如果大家都规范,我举双手欢迎,如果单纯规范作为交易中的弱者的,那就哪凉快哪呆着去吧。广大的二手车上当者已经受够了,可千万别再将以往的不平等交易规定化。
  为什么不能够杜绝“黄牛”现象?为什么二手车交易中有诸多的猫腻?为什么……希望下次再说起二手车时,别让我有这么多的怨言,也希望中国的二手车市场能够尽快健康成长。 

典型案例
超出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法…
[案情] 2001年10月,原告某镇文化广播站将改造花灯等工程承揽给被告李某。在承揽施工过程中,李…详细
杨海波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海波,男,25岁,黑龙江省武常市武常镇人,农民。因涉嫌贩卖淫…详细
丰田诉吉利一审判决书
 原告(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住所地日本国爱知县丰田市丰田町1番地。   法定代表人…详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000号阳光世界大厦24C 电话:021-58361812 传真:021-58361812-830 E-mail:ca6com@163.com
copyright 2000-2013 in 国评网 技术支持:上海中迎网络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5387号